上海空调清洗行业“诚信优质工程”评选申请表
参评诚信优质工程项目名称 | ||||||||
项目清洗类型 | 通风系统 | 水循环系统 | ||||||
参评企业(盖章) | 企业法人 | |||||||
联系人 | 电话 | 电邮 | ||||||
评选条件 |
1、上海空调清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; 2、具有“上海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活动组委会”的“企业诚信”证书; 3、是“集中空调清洗能力等级推荐”企业; 4、企业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;征信档案没有污点记录; 5、接受协会集中空调清洗备案和现场质量控制的项目; 6、清洗方法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/405-2008《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》;上海空调风管清洗协会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》的规范, 结果达到《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》的要求;有CMA标识的专业检测单位的卫生检测报告,且整个系统运行稳定、环境舒适、节能明显; 7、年度承接完成的楼宇集中空调清洗项目5项以上,包括本市知名或地标性建筑;集中空调清洗产值大于100万元; 8、有业主单位的验收报告,获得业主单位的好评与良好口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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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承诺 |
报名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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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资料 |
以下必须提供 1、参选的项目合同(复印件); □ 2、现场质量控制的结果报告(复印件) □ 3、清洗项目的检测报告(复印件);清洗过程的影像光盘(复制品) □ (以上三项如已在协会备案,请填写备案的日期、文号) 4、业主对参评项目的评价资料; □ 以下可选择提供 5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等证明资料; □ 6、政府嘉奖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奖项的证明材料; □ 7、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,并已经具有成果的证明材料; □ 8、企业对社会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; □ 9、企业参加常规性社会慈善活动的证明材料; □ 10、其他有助于评定“诚信优质工程”的资料文书; 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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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选 | ||||||||
复选 | ||||||||
综合评审 | ||||||||
协会核准 |